《荆州市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2016-2020年)》和《荆州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规划(2016-2024年)》通过省环委会审查

近期,省环委会分别对《荆州市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2016-2020年)》和《荆州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规划(2016-2024年)》进行了专家技术审查。

《荆州市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2016-2020年)》和《荆州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规划(2016-2024年)》均由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与我公司战略规划中心联合编制。规划的研究重点一是以构建“一廊五带四区多节点”的生态安全格局为突破口,奠定荆州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优良的自然生态本底,形成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二是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打好布局优化、结构升级、资源高效、科技创新的组合拳,实施生态壮腰,着力打造湖北经济增长“第四极”;三是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改善城市内河和长江干流、四湖总干渠水质、防治PM2.5污染为重点,对饮用水、大江大河、城市内河、湖库实施“四水共治”,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对燃煤锅炉、扬尘、汽车尾气等实施“三禁三治”,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四是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以提高管理水平和改善保护效果为主线,以防止不合理的开发利用为重点,积极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以及湿地保护与恢复、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等山水林田湖生态工程,全面提升各类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五是以绿色基础设施、绿满荆州、四季花城、美丽乡村建设为核心,宏观、中观、微观三层次一起抓,建设田园牧歌、秀山丽水、和谐幸福的美丽宜居人居环境;六是以生态文化培育、居民绿色生活方式蔚然成风为中心,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公众生态文明意识水平,构建荆州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精神家园和人文内核。

据悉,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的通知》以及环保模范城市创建于管理工作办法,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环保模范城市规划在通过本次审查,经修改完善后,将于近期报送市人大审议后发布实施。

战略规划中心

201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