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先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300吨铋化合物及2550吨锆铪产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湖北先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300吨铋化合物及2550吨锆铪产品扩建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4300吨铋化合物及2550吨锆铪产品扩建项目

项目选址:湖北省荆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大道6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年产4300吨铋化合物及2550吨锆铪产品扩建项目及相关的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公辅设施等。项目占地面积约11531.5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先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湖北省荆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大道6

联系人:李瑞

联系电话:14758965042

电子邮箱:rui.li@vital.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承担环评单位:宝马app官方下载最新版

联系电话:0716-4082210

联系人:蔡工

电子邮件:34878023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湖北先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300吨铋化合物及2550吨锆铪产品扩建项目.docx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表格模版,填写后通过信函、网络等方式提交建设单位。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信息公示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日止,公众可按本文第四点所述方法,通过信函、网络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相关说明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3)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1012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18年第48号)配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