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县源美塑料颗粒制品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回收再生资源厂房及相关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监利县源美塑料颗粒制品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回收再生资源厂房及相关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完成,特向公众公告报告简本信息: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废旧塑料回收再生资源厂房及相关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监利县源美塑料颗粒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建;

建设规模:年处理废塑料编制袋7500吨

工程投资:500万元;

建设地点:监利县工业园创业路

建设内容:建设生产车间、仓库、综合楼等,配套建设公用工程设施、辅助生产设施设置3条造粒条废塑料加工线

2、环境现状及主要的环境问题

由监测结果可知,PM10、SO2、NO2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VOCs一次值达到参照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标准限值。

由监测结果可知,在排涝河各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的单因子评价指数均小于1,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类水体的标准限度值。

由监测结果可知,拟建项目四向厂界声环境质量现状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3类区限值

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调查范围内的地下水各项指标监测值中,各监测因子评价指数均小于1,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

由监测结果可知,调查范围内的土壤质量各监测项目均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级标准限值。

3、法规政策及相关规划符合性

该项目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 年第9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 年修订)》中鼓励类第三十八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29 条“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类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该项目已取得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码2018-421023-42-03-036307。根据该备案证认定,该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的规定,符合行业准入标准,不属于政府核准或审批而进行备案的项目。

该项目拟建地位于监利县城区工业园。项目选址地周边不存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等环境敏感区;项目选址远离城市建成区。

4、污染物排放及防治措施情况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产生的污染因素有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分别经过治理后,各个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1)废水

本工程废水主要有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水、地面冲洗水、职工生活污水。清洗废水采用三级沉淀池+溶气气浮工艺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清洗废水不外排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之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到监利县城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后排入排涝河

项目废水总排放量约为3.93m3/d(1296m3/a),污染物排放浓度分别为COD274mg/L、BOD5131mg/L、SS140mg/L、NH3-N19mg/L,均能够达到监利县工业园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1间接排放标准

2)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排气筒有1个,排放热熔造粒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采用集气罩收集,通过UV光电解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情况为废气量5000m3/hVOCs排放浓度为19.69mg/m3,排放速率为0.098kg/h,排放量为0.236t/a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VOCs)排放浓度限值60mg/m3

项目无组织排放为破碎粉尘、未收集的热熔造粒废气破碎粉尘采用湿法破碎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量约为0.4t/a未收集到热熔造粒废气无组织排放,VOCs排放量约为0.263t/a

3)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分拣废渣污水处理站污泥、机械维修产生的含油废物、职工生活垃圾分拣废渣产生量为75t/a,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为185.5t/a,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机修废物产生量0.5t/a,属于危险废物类别HW08900-214-08)含油废物,厂区内按照要求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3.96t/a;化粪池污泥产生量3.17t/a,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不外排,对当地环境影响很小。

4)噪声

拟建项目对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强噪声源可降噪15~20dB(A),再经距离衰减后四向厂界噪声均达到贡献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

5、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根据导则要求及预测分析,本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评价范围为以排气筒为中心点,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预测结果表明,正常工况条件下,项目外排各废气污染物对评价区域的影响值均可满足相应评价标准要求,对评价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之内不存在现有住户及其他大气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无组织废气污染源对厂界外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本次评价提出今后在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覆盖范围内不应新建居住区、学校、医院等大气环境敏感建筑。

(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之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到监利县城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后排入排涝河废水处理后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1间接排放标准监利县工业园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监利县工业园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排涝河。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全部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处理率100%,而且实现了固体废物的无害化、资源化。本评价认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相应处理处置措施,实现了废物的再利用,本项目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影响较小。

(4)噪声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通过预测结果统计可以得出,主要噪声设备声源经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治理后,污染源强将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声源再经过建筑物屏蔽和空气吸收衰减后,声级值有不同程度的减少。预测结果表明:厂界四周各计算点昼、夜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项目营运期对外界环境噪声的影响相对较小。

(5)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在最不利的无防渗措施工况下,CODMn的最大浓度出现在排放泄漏点附近,影响范围内CODMn浓度随时间增长而升高。根据模型预测CODMn影响范围为:100天时,预测超标距离为0m;影响距离为0m1000天时,预测超标距离为1m;影响距离为1m3000天时,预测超标距离为2m;影响距离为3m由以上预测结果可知,CODMn污染物排放3000天对地下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因此要杜绝污水向地下水的排放

(6)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污染物会给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随施工期完成后自动消失。施工噪声超标排放,由于距离环境敏感点较远,因而噪声影响较小。废水经过设立临时沉淀池和格栅处理,消毒后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固废通过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对环境不会造成影响。在施工过程中,土地平整将会造成一定量的水土流失,应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大雨、暴雨期大填大挖的前提下,在严格落实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措施及水管部门的审批意见的前提下,项目施工期水土流失的影响较小,在环境承受能力范围内。该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较小,且随施工完毕而消失。

6、 风险评价结论

项目营运过程中主要的环境风险主要为火灾,但不存在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等级确定为二级评价。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应落实本项目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并根据今后实际生产情况结合本报告中提出的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更详实的项目应急预案,确保防范措施的运行。在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预案的前提下,本项目的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7、 总量控制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因子为VOCs,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因子为COD、NH3-N。本评价建议拟建项目需总量控制指标如下:VOCs 0.236t/a、COD0.065t/a、氨氮0.006t/a。

8、结论

监利县源美塑料颗粒制品有限公司废旧塑料回收再生资源厂房及相关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将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项目选址符合城镇总体规划,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水功能区划、区域空气环境功能区划、声环境功能区划以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要求,满足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政策的要求。项目投产后正常运行时各种污染物均能满足排放浓度达标和总量指标达标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满足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的要求。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以接受的。

二、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有关内容,公众同时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信息,期限为本公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

环评单位:宝马app官方下载最新版

联系电话:0716-4082210

联系人:蔡工

电子邮件:348780237@qq.com

建设单位:监利县源美塑料颗粒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监利县工业园创业路

联系人:邹雄 

联系电话:13872304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