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建筑用染色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湖北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宝马app官方下载最新版进行“年产1000吨建筑用染色剂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评价人员深入现场踏勘,收集有关基础资料,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初稿的编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对“年产1000吨建筑用染色剂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初步结果,并征求公众对该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向公众公示如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湖北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是以高端纺织环保染料、助剂及精细化工中间体的生产与销售为一体的系统集成商。主要专注于含氟活性染料、高固色率、高色牢度、低温、低盐低碱节能减排功能型等活性染料及配套清洁染色技术的开发,是国内首家含氟活性染料生产企业。

湖北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染料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硅藻土染料滤渣,为了充分回收利用固体废物,丽源公司拟对硅藻土染料滤渣进行再加工生产建筑用染色剂。为确保原料的可用性及产品的安全性,丽源公司于2018年5月委托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对活性染料生产工艺中硅藻土染料滤渣的性质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丽源公司所产生的硅藻土染料滤渣不属于危险性废物。

该项目建设投产可有效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增加当地税收,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总投资人民币60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项目建成后年均可新增销售额300万元,净产利润总额30万元,项目投资可在2个正常年份收回成本。

二、环境质量现状

由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可知:各空气质量监测因子日均浓度监测值及小时浓度监测值均未出现超标,选址地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中常规因子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特征因子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表1限值。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长江(松滋陈店段)1#至4#监测断面水环境功能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标准。由上面监测数据及评价结果可知,1#至4#监测断面水环境监测各类项目的标准指数均未超过1,说明其现状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域标准的要求,现状水质良好。

项目四面厂界声环境监测点的噪声监测值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功能区限值。

本次调查范围内的地下水监测结果各监测点位中的各项监测因子监测值均达到Ⅲ类标准限值。说明项目选址区域地下水水质现状总体较好,地下水水质基本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限值。

各土壤监测点位中除铬之外的各项监测因子监测浓度值均未超标,铬筛选值单项污染指数9.649,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但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第二类用地管制值。项目所在地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第二类用地管制值要求。

三、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该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以导则推荐的SCREEN3系统进行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计算。本项目各生产线各工序产生的各类废气在正常情况下最大落地浓度均不超标,对应浓度最大占标率为0.91%,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中的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对区域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该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之内现状不存在现有的空气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无组织废气污染源对厂界外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本次评价提出今后在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覆盖范围内不应新建居住区、学校、医院等空气环境敏感建设项目。

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项目生产工艺、公辅工程均无新增废水,项目的建设不改变丽源公司现有工程用水平衡情况。根据本次评价开展的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工作可知丽源公司纳污水体长江(陈店段)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综上所述,本项目对纳污水体长江(陈店段)水环境质量无不利影响。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通过固废分类分别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不外排,对当地环境不利影响很小。

4)噪声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由噪声预测结果可知,工程建成投产后厂界昼间噪声最大预测值为54.8dB(A),本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昼间最大值出现在西厂界;根据预测,各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均未出现超标,各向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

(5)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在最不利的无防渗措施工况下,污染物(CODMn)泄露后渗入地下水后,扩散1000d内对地下水影响范围为1.6m,项目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范围较小。同时,丽源公司贮存区、生产区、装卸区、污水池等易发生泄露的场所地面均进行了防渗处理并按要求设置了集排水设施,因此,本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是微弱的。从地下水环境保护角度看,其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四、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评价结论

(1)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没有新增废水产生,不改变丽源公司现有工程废水产生、处理现状,无需新增废水处理设施。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针对混拼车间染料尘有组织废气,采用水膜吸收,对染料尘去除效率约为99%;该生产线处理后的工艺废气通过2根现有的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针对混拼车间机干燥车间分别设置50m及50m的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覆盖范围之内目前均不存在空气环境保护目标。

(3)声环境保护措施

该项目噪声防治应主要考虑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噪声传播途径降低噪声两个方面进行,项目建成后厂界四面噪声预测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限值。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包装物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代码900-041-49),产生量约为1t/a,上述废包装物收集后于公司危废暂存间内暂存,近期交由有资质机构处置,待丽源公司危废焚烧系统建成投产之后送入危废焚烧系统内焚烧。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不外排。


五、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为有效保护环境和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雷迪森公司拟设置专职环境保护的管理机构和专职环境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检测、日常监督、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以及协调和解决与环保部门和周围公众关系的环境管理工作。


六、项目环境政策和产业政策符合性评价结论

该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和主要产品均不属于《当前部分行业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目录》中禁止和限制的内容。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改版),该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

该项目主要产品不属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8年发布的《首批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

该项目拟建地位于松滋市临港工业园丽源公司现有场地内,项目建设性质、产业类别、用地性质均符合产业园的产业规划。项目选址地周边不存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等环境敏感区;项目选址远离城市建成区。项目选址避开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游、城市主导风上风向,在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所有居民点完成搬迁工作的前提下,项目选址地与居民集中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区具有一定的缓冲距离。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丽源化学(荆州)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建筑用染色剂项目的建设将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厂址选择基本合理,符合《松滋市临港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要求,基本满足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的要求,项目环保治理措施合理,主要污染物总量有来源。项目投产后正常运行时各种污染物均能满足排放浓度达标、排放速率达标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达标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项目选址基本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空气环境功能区划、声环境功能区划以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要求,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在充分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三同时”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祝先生

联系电话:0716-6797666


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宝马app官方下载最新版

地  址:荆州市沙市区园林路29号

联系人:翁工

联系方式:0716-4082210

E-mail:61292503@qq.com


十、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①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公示时间及方式:公示有效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