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热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湖北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热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在该报告书报送荆州市环保局审批前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报告书简本

1 项目概况

湖北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热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厂址位于湖北省松滋市陈店镇丽源大道1号湖北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本项目项目总投资2670.59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估算为2470.59万元,本项目集中供热中心预留地空地上将安置4台KM5Q3.6环保型两段干馏煤气发生炉、10吨的燃气锅炉(1开1备)及1台4吨(备用)的生物质锅炉,并且配套相应的废气处理设备、附属设施。

2 主要污染源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2.1 废水

将间接冷却器、静电除轻油器、煤气加压机和煤气输送管道等处的酚水集中收集至酚水集水池,然后通过酚水过滤器,将酚水中的焦油及粉尘等杂质过滤去除,然后在酚水调质器中对该酚水进行酸碱调质处理,将其PH值调至合适值;经过过滤、调质预处理后的酚废水泵入煤气发生炉的水夹套中,依靠部分煤气显热将酚水汽化(此过程中依靠酚水蒸汽平衡汽包控制酚水蒸汽产量,不允许酚水蒸汽放散),含酚废水中的部分低沸点苯、酚类物质也随之汽化,将汽化后含低沸点苯、酚类物质蒸汽的水蒸气通入炉底作为气化剂应用,在煤气发生炉内氧化层的高温条件下,苯、酚类物被裂解为H2O和CO2。大部分沸点较高的苯、酚类物质未被汽化,随着水夹套定期排污排至收集池,然后通过炉顶定量喷淋压尘系统均匀喷入炉内煤表面,该部分沸点较高的苯、酚类物质随煤进入发生炉的氧化层进行焚烧处理,处理后转变为H2O和CO2。

本项目含酚废水不外排。

本项目煤气发生炉用水采用软水制备系统自制,其水源为自来水,按照项目用水平衡可计算出纯水装置浓水的排放量约为2400m3/a。回用于用于煤堆场洒水利用,不外排。

2.2 废气

2.2.1煤气发生炉上煤机粉尘

(1)有组织废气

煤气发生炉上煤机产生粉尘废气。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布袋除尘器对粉尘处理效率99%,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10mg/m³,排放速率0.0019kg/h,可知经上述净化设施处理后,可以保证粉尘排放浓度及15m高排气筒对应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相应限值(粉尘120mg/m³,3.4kg/h)。

(2)无组织废气

煤气发生炉上煤机产生未收集粉尘。无组织排放粉尘排放量为0.014t/a,通过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加以控制。经实地调查并结合本项目平面布置情况,煤气发生炉上煤机无组织废气50m卫生防护距离之内不存在大气环境敏感目标。本次评价提出今后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覆盖范围内不应新建居住区、学校、医院等大气环境敏感建筑物。

2.2.2 煤气发生炉煤气燃烧产生的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加热和干燥工段排气量参考现有煤气发生炉的煤气做为气源干燥炉的排气量,烟气产生量为177920Nm3/h,年运行时间为7200h,烟气量为1.28×109Nm3/a。

水煤气燃烧产生的废气中污染物产生量很小、产生浓度很低,直接与粉尘废气一道排放,可以保证烟尘、SO2及NOx排放浓度及30m高排气筒对应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相应限值。

2.2.3天然气锅炉产生的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采用一台10t/h的蒸汽锅炉提供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热量,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燃气锅炉消耗天然气用量分别为750Nm3/h,工作24小时,300天,总共消耗天然气的量为540万m3/a,天然气锅炉废气产生量为7357.99万m3/a。SO2的产生量为0.54t/a,SO2产生浓度为7.3mg/m3。NOX产生量为3.40t/a。NOx产生浓度为46.2mg/m3,烟尘产生浓度为17.6mg/m3,烟尘产生量为1.30t/a。

2.3 噪声

(1)风机

在进风口安装排气消声器,并采用泡沫塑料垫等减振、隔振措施,再通过隔声房隔声后,达到25dB(A)隔声量是可行的。隔声房后必须解决隔声房的通风散热问题,为防止噪声从隔声房散热通风进、出气口向外辐射,在散热进、出气口应安装消声器。

(2)泵类

安装在泵房内,水泵房采取隔声措施,采用泡沫塑料垫等减振、隔振措施,另外各类泵可采用内涂吸声材料、外覆吸声材料方式处理,隔声量可达30dB(A),泵房采取隔声措施后还必须考虑通风散热,可采用全面通风,此外通风进出口应设置进出风消声器,以防止噪声向外辐射。

(3)空压机

进气口安装消声器,一般可将进气口引到室外,然后加装消声器。因进气噪声呈低频特性,所以,一般加装阻抗复合式消声器、微穿孔板复合消声器、文氏管消声器等。空压机震动很大,通常需要对机座进行减震处理,根据空压机的重量和震动频率来进行减震设计和减震产品选型。空压机的排气至储气罐的管道,由于受排气的压力脉动作用,而产生振动及辐射出噪声,为此,对管道需要采取防振降噪。常用排气管中加装截流孔板和避开共振管长等方法。

经过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排放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排放限值。因而本报告所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有效可行。

2.4 固废

(1)一般工业固废

煤气发生炉炉渣年产生量为23760t/a,炉渣可用于水泥搅拌做为铺路材料使用。利用公司对煤渣定期进行外售。

静电除尘器除尘灰产生量约36t/a,除尘灰用包装袋包装后先临时贮存在厂内,随后同炉渣一同外售。

脱硫塔产生的硫磺膏约360t/a,进行外售。

通过上述措施将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分别处理处置后,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不外排,对当地环境影响很小。

(2)危险废物

软水站采用离子交换树脂法进行生产软水,因此在更换树脂时产生废弃树脂,其产生量为废树脂1.5t/a。废树脂危废编号HW13,废物代码900-015-13。

焦油产生量按耗煤量的4%计算,则焦油产生量为2880t/a,外售给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焦油为危险废物(编号HW11)。环评要求建设单位设有150m3的焦油池进行收集,并做好防渗处理,定期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3)生活垃圾

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不变。在厂内定点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不排放。

综上所述,通过上述措施分类分别处理处置后,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不外排,对当地环境没有不良影响。

3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与环境现状

3.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1。

表3-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  

要素  

点位名称  

特征  

执行标准  

方位  

最近距离(m)  

敏感点性质  

规模  

环境空气  

牌坊口村  

E  

400  

农村地区  

10户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牌坊口村  

SE  

190-1000  

农村地区  

35户  

牌坊口村  

W  

920  

农村地区  

15户  

陈店村  

SE  

2750  

农村地区  

650户  

松滋口集镇  

NNE  

700  

乡镇地区  

50户  

地表水环境  

长江松滋陈店段  

N  

310  

项目纳污水体  

大型河流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  

声环境  

厂界周边200m范围内均为山体、道路及空地,无居民点或其他声环境敏感建筑物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域  


3.2 环境质量现状

由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可知:各空气质量监测因子日均浓度监测值及小时浓度监测值均未超标,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要求。综上所述,项目所在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在长江松滋陈店段各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的单因子评价指数均小于1;说明长江松滋陈店段现状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Ⅲ类水体要求。

各厂界声环境监测点的噪声监测值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功能区标准的要求。

4 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4.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煤气发生炉上煤机产生粉尘废气。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布袋除尘器对粉尘处理效率99%,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10mg/m³,排放速率0.0019kg/h,可知经上述净化设施处理后,可以保证粉尘排放浓度及15m高排气筒对应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相应限值(粉尘120mg/m³,3.4kg/h)。无组织排放粉尘排放量为0.014t/a,通过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加以控制。经实地调查并结合本项目平面布置情况,煤气发生炉上煤机无组织废气50m卫生防护距离之内不存在大气环境敏感目标。

本项目加热和干燥工段排气量参考现有煤气发生炉的煤气做为气源干燥炉的排气量,烟气产生量为177920Nm3/h,年运行时间为7200h,烟气量为1.28×109Nm3/a。

烟气中的粉尘类比现有企业监测资料,SO2采用“硫原子守恒”原理进行核算。SO2的产生量为21.68t/a,SO2产生浓度为16.94mg/m3。NOX产生量为96.77t/a。NOx产生浓度为75.60mg/m3,烟尘产生浓度为20mg/m3,烟尘产生量为25.6t/a。

水煤气燃烧产生的废气中污染物产生量很小、产生浓度很低,直接与粉尘废气一道排放,可以保证烟尘、SO2及NOx排放浓度及30m高排气筒对应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相应限值。

本项目采用一台10t/h的蒸汽锅炉提供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热量,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根据企业提供资料燃气锅炉消耗天然气用量分别为750Nm3/h,工作24小时,300天,总共消耗天然气的量为540万m3/a,天然气锅炉废气产生量为7357.99万m3/a。SO2的产生量为0.54t/a,SO2产生浓度为7.3mg/m3。NOX产生量为3.40t/a。NOx产生浓度为46.2mg/m3,烟尘产生浓度为17.6mg/m3,烟尘产生量为1.30t/a。

4.2 地表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投入运行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煤气冷凝水(即含酚废水)和软化水制取时产生的废水。

将间接冷却器、静电除轻油器、煤气加压机和煤气输送管道等处的酚水集中收集至酚水集水池,然后通过酚水过滤器,将酚水中的焦油及粉尘等杂质过滤去除,然后在酚水调质器中对该酚水进行酸碱调质处理,将其PH值调至合适值;经过过滤、调质预处理后的酚废水泵入煤气发生炉的水夹套中,依靠部分煤气显热将酚水汽化(此过程中依靠酚水蒸汽平衡汽包控制酚水蒸汽产量,不允许酚水蒸汽放散),含酚废水中的部分低沸点苯、酚类物质也随之汽化,将汽化后含低沸点苯、酚类物质蒸汽的水蒸气通入炉底作为气化剂应用,在煤气发生炉内氧化层的高温条件下,苯、酚类物被裂解为H2O和CO2。大部分沸点较高的苯、酚类物质未被汽化,随着水夹套定期排污排至收集池,然后通过炉顶定量喷淋压尘系统均匀喷入炉内煤表面,该部分沸点较高的苯、酚类物质随煤进入发生炉的氧化层进行焚烧处理,处理后转变为H2O和CO2。本项目含酚废水不外排。

本项目煤气发生炉用水采用软水制备系统自制,其水源为自来水,按照项目用水平衡可计算出纯水装置浓水的排放量约为2400m3/a。回用于用于煤堆场洒水利用,不外排。

4.3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通过噪声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排放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排放限值。因而本报告所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有效可行。

4.4固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煤气发生炉炉渣年产生量为23760t/a,炉渣可用于水泥搅拌做为铺路材料使用。利用公司对煤渣定期进行外售。

静电除尘器除尘灰产生量约36t/a,除尘灰用包装袋包装后先临时贮存在厂内,随后同炉渣一同外售。

脱硫塔产生的硫磺膏约360t/a,进行外售。

软水站采用离子交换树脂法进行生产软水,因此在更换树脂时产生废弃树脂,其产生量为废树脂1.5t/a。废树脂危废编号HW13,废物代码900-015-13。

焦油产生量按耗煤量的4%计算,则焦油产生量为2880t/a,外售给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4.5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本项目属于环保技术改造,不新增产能,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生产区、储罐区已按照相关进行防渗处理,因此本项目营运期对场地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5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本项目工程建设投入总计为2670.59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入约为52万元,占工程建设投资1.97%。该项目环境经济损失主要为环保措施费用和环境质量损失,为一次性或短期环境经济损失,可以通过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来弥补损失,项目社会、经济正效益均较明显,符合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同步增长原则。该项目的建设将有利于开发区及相关区域的发展,其产生的环境正效益是主要的、明显的,而其负面效益是轻微的,是可以接受的。

6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为有效保护环境和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湖北丽源科技设有专职环境保护的管理机构和专职环境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检测、日常监督、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以及协调和解决与环保部门和周围公众关系的环境管理工作。

本工程的施工采取招投标制,施工招标中对投标单位提出施工期间的环保要求,在施工设计文件中详细说明施工期应注意的环保问题,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设计文件施工,特别是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建设方在施工期间有专人负责环境监理管理工作,对施工中的每一道工序都应严格检查是否满足环保要求,并不定期地对施工点进行监督抽查。环境监测站负责以全厂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厂界污染物监测为主要内容的监测项目。为切实搞好项目营运期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达标,建设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环境监测计划以监视环保设施的运行。

7环境风险

本次环评属于环保技术改造项目,即对现有环保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不扩能,项目生产工艺不改变,不新增储罐,本项目技改前后,全公司储罐大小不变,贮存量不变。厂区现有储罐以及使用风险在《湖北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00吨/年纺织染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作了论述,并通过环评批复,详见本项目附件。本次技术改造环境风险评价应用原环保报告结论:“项目主要风险类型是盐酸储罐泄漏,经计算,盐酸储罐破裂泄漏挥发出的氯化氢落地浓度,不会造成敏感目标人群生命和健康危害。通过设置事故池和废水截流系统,能够接纳全部事故废水,确保事故废水全部收集不会溢出污染周边地表水体。本项目计划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能降低事故发生概率,设置的应急预案能控制风险事故影响,项目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8 总结论

湖北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热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将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基本满足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政策的要求,投产后正常运行时各种污染物均能满足排放浓度达标、排放速率达标和总量控制指标达标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项目选址基本符合松滋临港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水功能区划、区域空气环境功能区划以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要求。在充分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而言,本次技改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在拟定地点按拟定规模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二、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网络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如需索取其他补充信息,请通过书面形式(信件或传真)申请,网络查阅期限为2018年3月1日~2018年3月10日,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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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园林路29号,邮编434000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16-4082202

邮箱:xiaoyaolbr@126.com

建设单位名称:湖北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省松滋市陈店镇丽源大道1号

联系人:祝工

联系电话:0716-6011088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8年3月1日~2018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