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生源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5000t/a废弃物焚烧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根据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湖北新生源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5000t/a废弃物焚烧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该报告书报送荆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前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总体概况

1、项目情况简述

湖北新生源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是一家以研发为基础、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核心优势集中于氨基酸及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际上规模最大的水解氨基酸生产企业。湖北新生源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以氨基酸产品为主,现厂区内有合成氨生产线10万吨,以天然蛋白水解生产L-胱氨酸、L-亮氨酸、L-精氨酸、L-组氨酸等氨基酸,年生产单体氨基酸25000吨,2016年公司在现有分离品种25000吨/年氨基酸的基础上新增 3个新品种氨基酸即 L-苯丙氨酸、L-异亮氨酸、L-缬氨酸,增加产能为5000吨/年等。

随着公司规模的逐渐壮大,产品类型的不断丰富,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废弃物收集储存及处置给公司增加了工作量和处置费用,为此公司拟投资1100万元,在荆州市公安县青吉湖北新生源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东北侧建设5000吨/年废弃物焚烧炉项目,主要用以处理公司厂区内产生的各类可燃废弃物。能特公司前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盐废水,精馏残渣,废有机溶剂等具有难处理,可燃等特性。

湖北新生源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为处理本公司产生的废弃物建设焚烧炉,焚烧处置工艺为物运输入场配伍+回转窑+二燃室(SNCR脱硝)+余热锅炉+烟气急冷+干法吸收+管道中喷射活性炭粉吸附+布袋除尘+二级喷淋塔+尾气除雾+引风机+达标排放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用地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及当地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从上述的监测结果与执行标准可知,SO2、NO2 1小时及24小时监测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表1二级限值,PM2.5、PM10 24小时监测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表1二级限值,甲醇、HCl、砷、铅、汞一次值均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表1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VOCs 1小时监测均值均达到参照的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二噁英监测结果小于二噁英参照日本相关标准即年平均为0.6pgTEQ/m3由此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满足环境功能质量要求

由监测数据可知,长江(公安县段)各监测断面各项水质监测因子的单因子评价指数均小于1;说明长江(公安县段)本项目影响江段水质现状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体的标准限值,水环境质量较好。  

从上表的个厂界监测点昼、夜间环境噪声结果表明,新生源公司四周厂界的昼、夜噪声监测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的3类标准。

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本次调查范围内的地下水浓度监测结果均达到Ⅲ类标准规定的浓度限值,说明项目所在地区域地下水水质较好。

从统计结果表可知,评价区域土壤中各监测因子的含量均未超标,各监测因子单项污染指数均小于1,据此分析,项目厂址区域土壤常规因子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表1三级标准。

根据江苏力维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周边土壤质量中的二噁英进行监测出具的监测报告结果,其监测结果为2.3ngTEQ/kg,参照日本标准土壤中二噁英的含量低于1.0x103ngTEQ/kg,各监测因子单项污染指数均小于1。据此分析,所在地土壤环境质量均低于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

3、工程和污染源分析结论

废气:

废气:焚烧炉燃烧尾气,其主要含酸性废气(二氧化硫、氟化氢、氯化氢、溴化氢)、烟尘、氮氧化物、二噁英、一氧化碳、铜;因溴化氢无标准,但其环境特性与氯化氢类似,因此并入氯化氢进行分析。焚烧炉焚烧产生烟气量40000m3/h,SO2HFHCl、颗粒物、NOx、二噁英、CO、铜的产生浓度和产生量分别为30.28m3/mg、4.46m3/mg、17.43m3/mg、1500m3/mg、500m3/mg1.0 TEQng/m360m3/mg、0.52m3/mg;8.721t/a1.284t/a5.021t/a432t/a144t/a2.88×10-7TEQt/a17.28t/a0.15t/a。

废水:本项目废水排放总量为1865.73m3/a,综合废水中各种污染物的产生浓度分别为COD580.23 mg/L、BOD597.22mg/L、 SS213.71mg/L、氨氮23.43mg/L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是各种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包括真空泵、物料泵、风机等以及生产过程中的一些机械传动设备。本项目工艺设备较多,噪声设备噪声级值在60dB(A)~95dB(A)之间,采取减振罩、安装消声器、隔声等治理措施,可使其噪声达标。

固废:本项目正常工况下固废为废阳离子交换树脂,焚烧、烟气处置系统灰渣,布袋除尘收集飞灰,报废滤袋,喷淋碱液循环池沉渣,废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

回转窑及二燃室炉底定期清理的炉渣S1,产生量为1079t/a;

外热式热解碳化炉炉底定期清理的炉渣S2,产生量为1.2t/a;

焚烧系统收集的飞灰S3,产生量为206.618 t/a;

湿式洗涤塔碱液循环池定期清理的含飞灰的污泥S4,产生量为5.6t/a;

4、污染防治和减缓措施结论

废气:天然气辅热废气直接通过导气管导至焚烧炉排气筒排放;焚烧炉烟气采用烟气净化处理系统(急冷塔+中和反应器+布袋除尘+湿式洗涤塔+余热加热器)处理后经35米高,1.0米内径烟囱排放。

废水:利用现有污水处理系统,经调节池→短程硝化→SBR→缓冲池→生物过滤器处理达到现行的标准后,进入青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长江公安段。

噪声:本项目噪声污染源采用建筑隔声、消声器、减震等措施进行治理。同时修建隔声间,对车间墙壁、门窗进封闭、修建绿化隔离带等措施进行治理,治理后噪声值降低15~20dB(A)。项目噪声对厂界贡献值较小,可确保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的限值要求。

固废:本项目新增职工6人,生活垃圾以每人1kg/d 计算,年产生生活垃圾1.8t/a。拟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

上述产生的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在产区内建设危废暂存间,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环境事故风险的存在的,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企业应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完善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尽量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产生,减少事故发生后造成的损失。

6、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和分析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根据估算模式,本次评价工作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为二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的规定,本评价按导则要求采用采用进一步预测模式,本项目采用AERMOD 模式进行预测,通过对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的预测分析可知,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正常排放情况下主导风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较小,预测值均达到相关标准要求。事故工况下污染物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中污染物贡献值明显增加,因此,生产过程中应杜绝事故排放。

对于无组织排放废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600m,建设单位应配合当地部门对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进行搬迁,并确保今后此范围内不规划集中的居民聚居地等环境敏感点。企业通过采取相应措施和加强管理尽量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同时应配合当地主管部门做好卫生防护范围内的日常管理工作。通过相应的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均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本项目废水排放量很小,在正常排放和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排放的COD和氨氮对纳污水体长江(公安段)的叠加值都非常小,COD和氨氮排放对(公安段)水环境影响很小,说明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使(公安段)水质显著下降。

(3)噪声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项目建成投产后厂界及附近敏感点噪声预测值在昼间夜间增加幅度很小,工程四周厂界各点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全部综合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处置,可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7、清洁生产及总量控制分析结论

工程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采取了多项较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资源综合利用措施,同时各污染物均采取了有效的控制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了污染物的外排,整体清洁生产水平达到二级水平即国内先进水平,基本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根据国家有关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本项目总量控制因子为COD、氨氮、SO2和氮氧化物。本项目(扩建项目)新增SO28.64t/a,氮氧化物 57.6t/a。

8、项目环境政策和产业政策符合性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基本符合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基本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区域空气环境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以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要求。

9、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综上所述,湖北新生源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5000t/a废弃物焚烧炉项目的建设将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拟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满足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政策的要求,投产后正常运行时各种污染物均能满足排放浓度达标和总量指标达标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项目选址符合区域空气环境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以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要求。在充分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而言,环境是可以接受的。

建议:

在生产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改进和调整工艺设备的运行参数,以进一步提高产品的得率;尽量选择毒性和环境风险相对较小,高效低耗的原辅料,进一步降低项目环境风险水平;重视物料回收利用,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

设备采购时选择效果好、密闭性好,易控制,安全的设备;选择低噪声设备,对于个别高噪声源强的设备,采取消声隔声措施,设备经常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降低噪声源源强。

建设项目的生产设备、建构筑物等设施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实施,需建立科学、系统、规范化的管理体系,实现项目的安全生产。建议企业在工程建成后,进行清洁生产审计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采用优良的管理促进技术的改造,将清洁生产融入企业的全面管理之中,实现清洁生产的最终目的。

二、公众咨询途径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下述网址查阅本项目公众参与信息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

环评单位:湖北荆州环境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16-4082210

电子信箱:175459090@qq.com

建设单位:湖北新生源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经理

期限:自公布之日起10天内。